紫金花开|“河道检察官+”“时时在线”的“绿色守护”
新罗区境内分布有九龙江北溪流域、九龙江西溪流域、黄潭河流域,流域总面积2685平方公里,50平方公里以上的干支流有24条,河道总长686公里,湿地保有量达3805公顷,林地保有量达22.5万公顷,森林覆盖率达78%。
什么是“河道检察官+”?
近年来,新罗区委、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、市、区各项决策部署,始终坚持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的生态发展理念,深入开展辖区绿色矿山建设、小流域综合治理等专项活动,致力于打造“畔鹭归来、鱼翔浅底、水清岸绿”的生态新罗。在全国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大背景下,新罗区检察院紧跟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步伐,于2018年创设河道检察官工作制,助推河长制深入开展。2020年调整充实8名员额检察官,分别对应联系河长办督导组8位成员,挂钩联系所负责片区内各镇(街道)河长、村级河长及河道专管员。同时,增聘民间河长和河道专管员为生态检察联络员,纳入“一室N点多员”生态检察保护网,助力提升我区河湖治理与管护水平。
“河道检察官+”的日常工作
巡查走访 做到“心中有数”
河道检察官深入所挂钩片区及时了解掌握河道情况,就重点工程建设、畜禽养殖、重点企业等破坏河湖生态环境问题开展“三进三访”活动,并联合河长办成员单位开展专项调研,通过座谈交流、查阅案卷、询问相关行政执法人员等多形式掌握治理工作难点痛点,摸排涉河湖流域及周边生态环境破坏犯罪线索。结合“林长+检察长”机制,深化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协作,及时通报案件办理进展,通过现场督办、重点督办、挂牌督办的形式依法严肃从快办理。同时,结合专题调研情况,形成调研报告,供领导决策参考。
专项监督 确保“时时在线”
通过构建“一室N点多员”生态检察保护网,持续发挥“河道检察官+”法律监督优势。深入开展破坏水资源环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,对相关行政单位移送公安机关的涉河涉水犯罪案件依法立案监督;针对流域养殖业污染严重情况,开展生猪养殖业污染专项监督,助力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拧紧“螺丝帽”;开展“废弃矿山生态修复”检察专项监督活动,助力我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顺利实施;开展居民饮用水卫生安全及水流域面源污染公益诉讼专项监督,切实保障辖区群众饮用水安全。
公益诉讼 严厉违规“亮牌”
河道检察官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职能,对辖区流域内污染破坏水生态环境资源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,综合运用诉前磋商、圆桌会议、诉前检察建议等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,积极助推涉河湖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。以公益诉讼探索生态损害赔偿修复,积极建议涉林涉矿案件当事人进行生态修复,将其作为认罪认罚考量情节,加强对行政机关追讨生态修复赔偿款和行政处罚款的监督,确保修复赔偿金追付到位,切实保障生态修复治理取得实效。
公开听证 达成治理共识
坚持“一亲历二走访三调查”生态案件办理模式,依法办案,严惩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,重点打击河道沿线违法排放污染物,破坏龙津河流域生态环境、破坏饮用水源地、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。在案件办理过程中,通过开展公开听证工作,广泛听取各方意见、自觉接受监督,以“看得见”“听得到”的形式,邀请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人民监督员、社会人士等参与听证会,主动向社会公众展示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成果,同时充分保障案件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,实现案结事了政和。
法治宣讲 力争润物无声
全面开展法治宣传,成立河道检察官为主的生态环保宣讲小组,采取法治宣讲采取法治宣传进校园、进园区、进企业、进乡镇、进农户等多种宣传形式,充分借助传统的讲座、工作展板、刊物等,结合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,宣传国家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规定,引导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。联合河长办成员单位,利用世界环境日、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时机,设立宣传摊点、面对面解答群众法律咨询,不断提高公众生态法律、生态维权意识,让生态环境保护价值观念在生活中能处处被感知,达到“百姓日用而不知”的效果。
“各人自扫门前雪”,容易顾此失彼,“按下葫芦浮起瓢”,存在制度碎片化现象,河道检察官将持续与各部门共同树立系统思维,合力保护、协作修复,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,守护我们生于斯长于斯的蓝天常在、青山永秀、绿水长流的美丽家园。
供稿:新罗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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